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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3/10 19:48:00

说到刺配,看过《水浒传》的朋友应该比较熟悉,里面很多人就是被刺配的人。刺配就是刺配充军。大家可能知道刺配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手段,但具体指的是什么呢?这里面有什么门道呢?很多人其实不了解。

在过去,刺跟配其实是两种不一样的刑罚,是有区别的,在宋朝的时候,这两种刑罚合二为一,统称为“刺配”。所谓“刺”,就是在犯人脸上刺东西,这是起源于奴隶制时期的墨刑:在犯人的脸颊、额头和脖子上刺下文字或者图案,然后用墨上色,作为受刑者的标志。这种刑罚一直持续到明清,它对受刑者的身体伤害有限,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羞辱受刑者。用现在网上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就是,伤害性不大,但侮辱性极强的刑罚。

元朝的时候,“刺”的位置发生了变化,从刺双颊发展成了刺面、刺脖子、刺左右手臂。到了明朝,更多的是刺在左右手臂上,这种刑罚一直持续到了清朝末年才被废除。古人还为这种刑罚发明了一个专业名词,叫“打金印”,不同的囚犯脸上刺的图案、大小、形状都不一样。比如说,有人偷东西了,就要在他耳朵后边刺一个环形,这个圆圈刺在他耳朵后面,别人一看就知道他偷过东西。被判处流刑、徒刑(发配)的囚犯,脸上会被刺一个方形。被处以杖刑的人刺圆形。如果提住了强盗,劫匪,便在他们额头上朝下“盗”“劫”等字样,这些人的脸颊上往往还刺有发配的地点,因而一看犯人脸上的刺字,就清楚他被定了什么罪。

“刺配的这个“配”呢,就是流放、流配的意思,它大致可以按照罪行的轻重分为这么几个等级:本州、邻州,里、里、里,里乃至沙门岛。本州就是本地。邻州,是把犯人发配到隔壁地区和隔壁省。罪行更重的话,可以发配里、里、里和里不等,最远的刑罚是流放到沙门岛。咱们看《水浒传),里面就出现了五种流配方式。被发配最远的是玉麒麟卢俊义和铁面孔目裴宣,他俩被发配充军,充军之地是哪里呢?沙门岛!沙门岛就是指现在的山东长岛带,按距离算,得有里以外了。

《水浒传》里面被刺配的人比较多,被判刺配之刑的共有十二个人,其中有七位梁山好汉:林冲、武松、杨志、宋江、裴宣、朱仝、卢俊义。前六位是属于过失犯罪。到了卢俊义,罪名大了,说他“勾结叛贼”。这是谋逆的大罪!所以把他发配到了最远的沙门岛。想来卢俊义的脸上、脑门上,“强盗”俩字是免不了的。还有几个被刺配的:高俅、何涛、董超、薛霸、王庆,但他们不是水泊梁山的人,书中对他们的结局也没有用心交代。

被刺配的犯人到达目的地之后,让他们干吗呢?因为与小说要表达的主旨无关,《水浒传》里也没怎么交代。事实上被刺配的囚犯到达目的地后,就要进入当地的军队服役。他们所隶属的军队名字叫厢兵,《宋史.兵志三》上曾经说过:“厢兵者,诸州之镇兵也。内总于侍卫司。”说白了,就是朝廷派出来负责驻守各地的地方部队。这个制度起源于唐末五代。

当时的地方司法官吏很喜欢施用,甚至滥用刺配之刑。北宋末年,金兵南下的时候,许多民间的豪杰好汉联合起来抗金,其中很多人都是罪犯,南宋建立之后,这些人都算是功臣,需要入朝受封。但无论朝廷还是功臣都很尴尬。为什么呢?这批新功臣脸上都打着金印,刻着“强盗”字样,而按宋朝法律规定,罪犯是不得入朝面见天子的。因为这个缘故,宋高宗还特地发布了一个诏命:“今后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灸烧之人,许入见。”意思是过去的事就算了,抗金是大功劳,就算大家脸上有刺配的金印也不打紧,放心来受赏吧!

滥用刺配之刑实际上是加重了对罪犯的处罚,当时也有很多有识之士反对,有人说这得减少,有人说要完全废除,但是都没有被朝廷采纳。这个刑罚从宋朝传到元朝之后,元朝不但继承,还将之全面发展了,不但将图章盖在脑门上,还发展到刺面颊、项部等。到明清时,更多的是刺左右臂。到清末的时候,才渐渐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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